2006-08-14

最低消費 300 元


前幾週的週日,自己一個人開車要從 Body 那回我家。其實這只是一段走路約十五分鐘不到的路程,開車加上找車位的時間運氣差點搞不好還更花時間。但秉持著「能坐就不站,能躺就不坐」的懶人精神有時候還是會開車來回。加上這陣子天氣正熱,一出冷氣房不到五分鐘就滿身大汗,當然就更有開車的理由了。

由於天天來回,這趟路程在熟悉也不過。但可別小看這段路,由於位屬要衝車流量並不小,而途中經過的一個 T 字型路口更是警察出沒的熱門區域,無論是白天的違規舉發還是深夜的臨檢酒測都是集中在這個區域。做為一個在地人,那怕你姓藤原家開豆腐店到了這也得要乖乖的遵守交通規則,否則遲早要被警察伯伯招去路邊聊天的。那天我自己一個人開著車來路口等待左轉,趁等號誌燈的空檔左右張望一下。果然發現前方路口邊有警察正在執勤,正在看有沒有人倒楣時手機突然「瓜~~~瓜~~~瓜~~~」的響了起來,而我也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對就翻了背包把手機拿起來「喂...」。

手機接起後懵然抬起頭恰巧與員警四目相接,剎那間彷彿時間靜止,一股強烈的不祥預感湧上心頭。我不知道該用驚恐還是錯愕來形容我的表情,但我內心只想到 「這下慘了!」。回過神後發覺員警微笑的對我招手,還熱心的幫我指揮交通讓我靠邊停車。第一次被警察攔下來,看來是逃不過了。

接下來的事情就不用多說明了,我因為在開車時使用行動電話被警察攔了下來,接下來當然是一陣討價還價了。老實講我平時開車算相當守規矩,既不超速也不闖紅黃燈,更沒有台客小白的危險行為。這次不知道是因為剛發生點爭執情緒不太穩定,還是趕著要去家族聚會心情有點慌亂,竟然做下了這個愚蠢的舉動。幸好這天運氣不錯遇到善良的員警,在一陣溝通之後我沒有拿到標準三千元的罰單,而是行人違規三百元的罰單以示警惕。我一個月的手機費用大都也沒有超過三百元,光這通電話附加的罰單就超過了。不過自己違規還能怪誰呢?何況這次只需付最低消費三百元已經要偷笑囉,下次開車就別再做這種危險又傷荷包的舉動啦。